江苏省委作出决定:刘浩同志担任宿迁市委书记

2026-09-19 14: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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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已作出决定:由刘浩同志出任宿迁市委书记一职。

刘浩,男性,汉族,出生于1973年5月,籍贯江苏邳州,1994年1月入党,1996年8月正式参加工作,拥有在职研究生学历及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此前历任江苏省南通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江苏省泰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江苏省宿迁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江苏省宿迁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等职务。

来源:人民网江苏、中安在线

编辑:林力

责编: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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