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离异女士为孩子择校、课外班及牙齿正畸等开销逾六万元,诉求前夫全额负担;法院判定属提升型支出,超出常规抚养范畴,应由双方分摊

2026-09-09 0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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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的一对离异夫妇,离婚后孩子随母亲生活,父亲则按月支付抚养费。母亲在抚养过程中,给孩子报了课外辅导班、选了寄宿学校,还做了牙齿矫正,累计支出超过6万元,并希望父亲承担这笔开销。近日,当地法院审结了这起抚养费争议案件,认定高收费寄宿学校、课外补习、兴趣班以及非必要的牙齿整形等花费,属于提升性质的消费,理应由父母双方共同负担。最终,这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未成年人的权益获得了充分保障。

母亲状告父亲,索要孩子报班、住宿及牙齿矫正等花销

肖某与李某原本是夫妻,2011年迎来了儿子小李的出生。2016年二人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写明小李归母亲肖某直接抚养,父亲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离婚后,李某始终信守约定,每月按时足额将钱款支付到位。

此后,肖某独自一人挑起了养育孩子的责任。因为还要工作赚钱,她让小李入读了一所寄宿制学校,学费花费35155.23元;同时,她还支出了课外托管及补课费20077.38元、暑期乒乓球班费用880元;此外还有配眼镜的1292元和口腔门诊治疗费7300元,各类开销合计为64704.61元。

肖某觉得这些钱都是为了抚养孩子所产生的实际支出,于是将李某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其承担上述教育及生活相关全部费用。

一审法院在审理后认为,涉案这些开支属于提升孩子个人形象、培育兴趣爱好的范畴,已经超出了通常抚养费所涵盖的范围,因此双方都有责任承担。据此判决李某负担上述费用的一半,即32352.31元。

法院认定这些开销为提升型消费,需要双方共同负担

李某对一审判决不服,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在二审庭审过程中,双方的对抗情绪相当激烈。

“我一个做母亲的,带孩子的同时还得出去工作,如果孩子不上寄宿学校,又有谁能来照顾他?学习竞争那么激烈,不补课跟不上进度怎么办?给他配眼镜、整牙齿,哪一样不是为了孩子着想?作为孩子的父亲,他难道每月丢下1000元就算尽到责任了?”肖某显得颇为激动。

上诉人李某也大倒苦水:“我每月都按时足额给抚养费,法律本来就说抚养费里面包含了教育和生活开支。她报班、让孩子上寄宿学校,事前压根没和我商量过,凭什么这些钱都要我来出?”

承办法官经仔细研判,认识到这一案件牵涉未成年人的抚养权益,而且双方各自站在不同的立场上,说法都有合理之处。接下来,法官同两人分别沟通,耐心倾听他们各自的现实难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抚养费的条文进行释法,帮助两人厘清抚养费所包含的生活费、基本教育费以及普通医疗费的法律边界,区分哪些是必要的刚性开销,哪些是单方面决定的提升型消费。法官引导双方跳出对立情绪,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角度设身处地思考。

8月28日,法官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调解。通过法与情的双重疏导,李某当庭表示愿意一次性向儿子小李的银行账户转入教育、配镜和牙齿矫正等各类费用共计15000元;肖某对这一方案也表示接受,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款项当场履行完毕,矛盾得以实质性解决。

法官释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之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同时明确,抚养费涵盖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即便离婚协议中已经约定了抚养费的金额,子女仍有权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这里所说的“必要”,通常指的是用于保障子女基本生存、教育和医疗方面的刚性开销。而高收费寄宿学校、课外补习班、兴趣班、非急需的牙齿矫正等,则被归为提升型消费。对于这些较大数额的支出,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尽可能事先与对方沟通商量,而不能将自己单方面选择的高消费标准,硬性强加给未直接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来买单。

法官提醒,夫妻的婚姻关系虽然已经结束,但对孩子的关爱与责任并没有随之终结。希望离异家长们多一些理性对话,少一些对立冲突,一起守护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

文章来源:大河报

编辑丨胡元媛 通讯 刘珍珍

一审丨胡元媛

二审丨陈舒仪

三审丨彭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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