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发改委:总容量1.1GW/4.4GWh!该市启动2026年独立储能项目承建商遴选
2026-07-06 15: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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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兰察布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7月1日,乌兰察布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2026年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承建商遴选的公告。公告指出,本次遴选总规模为110万千瓦/440万千瓦时,单个储能电站的规模为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或3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的新型储能项目,
其中,接入苏墩500千伏变电站的项目包括两个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接入红梁500千伏变电站的也为两个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接入瑞升500千伏变电站的则是一个3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整体共划分为五个独立新型储能项目,计划选定5个承建商。
在技术类型上,项目要求采用构网型技术,并优先支持压缩空气、全钒液流、钠离子等技术路线。
关于投产要求,项目原则上需在2027年底前实现全容量并网投产,且必须一次性建成,不得随意拆分储能电站的建设规模或时长,也不得分期建设。
原文如下:
乌兰察布市2026年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承建商遴选公告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内能电力字〔2023〕1101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规范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656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再次组织申报2026年独立新型储能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6〕387号)等文件精神,为加速推进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建设,乌兰察布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决定开展本市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承建商的遴选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遴选方:乌兰察布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二)遴选内容:通过公开遴选,确定乌兰察布市2026年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的承建商。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建设地点
位于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和四子王旗境内。
(二)项目接入
察右后旗的独立新型储能项目计划接入苏墩500千伏变电站;四子王旗的独立新型储能项目计划接入红梁500千伏变电站或瑞升500千伏变电站,具体接入条件由申报企业进一步落实。
(三)项目规模
总规模为110万千瓦/440万千瓦时,单个储能电站规模为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或3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其中,接入苏墩500千伏变电站的项目为两个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接入红梁500千伏变电站的也为两个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接入瑞升500千伏变电站的则是一个3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整体共分为五个独立新型储能项目,计划选定5个承建商。
(四)技术类型
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需采用构网型技术,优先支持压缩空气、全钒液流、钠离子等技术路线。
(五)投产要求
项目原则上需在2027年底前实现全容量并网投产,并应一次性建成,不得随意拆分储能电站的建设规模或时长,也不得分期建设。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要求
1. 每家申报企业仅能报送一个项目,且单个项目规模须为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或3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并需明确接入的变电站。
2. 按照申报要求,提供遴选项目的相关材料。
(二)申报企业要求
1. 申报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储能电站的投资实力。本次申报项目需已完成企业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并提供相应决策文件。
2. 允许承建商以独立或联合体形式申报。若采用联合体申报,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需明确各成员及其实际控制人(集团公司)情况,同时提交相关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各单位股比。
3. 申报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申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遴选。
5. 申报企业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无被责令停业、申报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等情况。
6. 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专业性和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等不实情况,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遴选流程
(一)遴选报名
1. 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1日(周三)至2026年7月3日(周五),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有意参与的企业,请将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申领文件人员2026年最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等纸质文件递交至乌兰察布市发改委418室。(法定代表人直接申领文件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 收到资料并审核通过后,我委将在24小时内将遴选文件发送至申报企业的指定邮箱,企业需及时查收邮件。因未及时查收邮件导致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递交资料
1. 申报资料提交时间为2026年7月1日(周三)至2026年7月6日(周一)中午12:00截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申报企业需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发改委电力煤炭科418室,逾期不再受理。
2. 每个申报项目需提交纸质版申报文件一式3份,文件应进行胶装,并加贴封条。
(三)组织评审
乌兰察布市发改委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开展本次遴选评审工作。评审采用符合性审查与详细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通过审查的项目,综合考量企业投资实力、储能投资建设业绩、项目申报材料编制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分,并提出推荐承建商清单。
(四)公布结果
乌兰察布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将通过公开渠道对拟入选的承建商清单进行公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海燕 联系电话:0474-8320896
乌兰察布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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